國務院食安辦等五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》
近日,國務院食安辦聯合教育部、公安部、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聚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、管理責任和現代化治理水平,部署各地進一步健全校園食品安全全鏈條防控風險的制度機制,強化校園食品安全保障。
《通知》要求,學校校長(園長)應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。學校要加強病媒生物防制,規(guī)范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、大宗食材采購和進貨查驗制度落實。實行承包經營的,應嚴格按照招標程序統(tǒng)一組織招標,建立食堂承包經營管理制度;實行校外供餐的,應選擇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的校外供餐單位,嚴格實行評價和退出機制。
《通知》強調,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當全面加強對本地區(qū)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。各地食安辦、教育行政部門、衛(wèi)生健康部門、公安機關、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要依職責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,強化部門協(xié)作,定期組織開展風險交流會商,健全校園食品安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持續(xù)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水平,推行“互聯網+”智慧監(jiān)管運用,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完善食品安全投訴處置機制和社會參與的監(jiān)督機制。
近日,國務院食安辦聯合教育部、公安部、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聚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、管理責任和現代化治理水平,部署各地進一步健全校園食品安全全鏈條防控風險的制度機制,強化校園食品安全保障。
《通知》要求,學校校長(園長)應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。學校要加強病媒生物防制,規(guī)范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、大宗食材采購和進貨查驗制度落實。實行承包經營的,應嚴格按照招標程序統(tǒng)一組織招標,建立食堂承包經營管理制度;實行校外供餐的,應選擇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的校外供餐單位,嚴格實行評價和退出機制。
《通知》強調,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當全面加強對本地區(qū)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。各地食安辦、教育行政部門、衛(wèi)生健康部門、公安機關、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要依職責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,強化部門協(xié)作,定期組織開展風險交流會商,健全校園食品安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持續(xù)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水平,推行“互聯網+”智慧監(jiān)管運用,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完善食品安全投訴處置機制和社會參與的監(jiān)督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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